仓库存储期限

作者:深圳互博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7-03-31

1.任何货物到达仓库起算,超过90天未出库,收取仓储延时费   ¥1/包裹/ 天;180天后无人认领按弃货处理。不接受任何形式索赔;

2.如您的订单是待支付订单,超过30天不出货,每超过1天需要计算¥2/订单/天;90天后无人认领按弃货处理。不接受任何形式索赔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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